5月1日起,制造業、交通運輸、建筑等行業增值稅稅率下調 |
添加時間:2018-03-30 |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決定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等融資難題;聽取國務院機構改革進展情況匯報,確保機構重置、職能調整按時到位;討論通過《國務院工作規則(修訂草案)》。 會議指出,過去五年通過實施營改增累計減稅2.1萬億元。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為進一步完善稅制,支持制造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發展,持續為市場主體減負,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幾項新政開始執行。包括降低稅率的,6月份申報繳納的所屬期為5月份的稅款按新政計稅。 一、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政策解讀:關于此條,有人可能會認為增值稅17%和11%的稅率從此取消了(分別被16%和10%取代)。但真的是這樣嗎?簡要分析一下,現行稅收政策適用17%的項目分別是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而制造業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是指:指經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后成為新的產品,不論是動力機械制造或手工制作,也不論產品是批發銷售或零售,均視為制造;建筑物中的各種制成品、零部件的生產應視為制造,但在建筑預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組裝成橋梁、倉庫設備、鐵路與高架公路、升降機與電梯、管道設備、噴水設備、暖氣設備、通風設備與空調設備,照明與安裝電線等組裝活動,以及建筑物的裝置,均列為建筑活動;本門類包括機電產品的再制造,指將廢舊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等進行專業化修復的批量化生產過程,再制造的產品達到與原有新產品相同的質量和性能。 很顯然,購進再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均不在“制造業”之列。如果是完全廢止17%的稅率而以16%的稅率取而代之,那么,直接說將17%的稅率降至16%(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為16%),豈不更明了。因此,意味著除“制造業等行業”以外的其他行業,適用稅率仍為17%不變。 當然,也有可能是將17%全部降至16%,而為了突出制造業而以“制造業等行業”來表述。 二、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征收率計稅的優惠。 政策解讀:關于此條,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 一是統一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將現行的工業企業50萬元、商業企業80萬元與營改增的500萬元統一,即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不超過500萬的,均為小規模納稅人。 二是允許一般納稅人回轉成為小規模納稅人。這是“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一條款的體現。 這里又有兩個細節,是只允許工業、商業企業的一般納稅人回轉成為小規模納稅人,還是允許全部的一般納稅人都回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筆者以為,允許工業企業、商業企業超過原標準而轉為一般納稅人的,以及營改增納稅人自愿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但在一定時間內銷售額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回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比較合理。 三、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政策解讀:是對現行增值稅征管辦法的改變。按照現行規定,在當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只能留抵至以后納稅期繼續抵扣而不能退還。新政將對列舉的“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的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那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在一定期間無增值稅違法行為等很可能成為應符合的“條件”。關于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這個“一定時期內”,也許三個月未抵扣完的是比較適宜的時期,即,超過三個月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可申請予以退還。 實施上述三項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按照《政府工作報告》關于擴展普惠金融業務、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部署,會議決定,由中央財政發起、聯合有意愿的金融機構共同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首期募資不低于600億元,采取股權投資、再擔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區、市)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帶動各方資金扶持小微企業、“三農”和創業創新。同時,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場運作、保本微利、管控風險”的原則,以市場化方式決策、經營。初步測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計可支持相關擔保貸款5000億元左右,約占現有全國融資擔保業務的四分之一,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會議指出,國務院機構改革是國務院今年的一件大事。國務院已成立專項協調小組,有關工作正積極穩妥推進。會議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把深化機構改革同“放管服”結合起來,著力轉變和優化政府職能。堅持權責一致,做到日常管理盡責到位、應對突發事件相互補位,形成工作合力,決不允許出現管理“死角”,確保國務院機構改革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平穩有序、協同推進,確保完成全年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會議通過《國務院工作規則(修訂草案)》,決定提請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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